关于三类及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02 15:27
关于三类及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2015年度三类及个体人员缴费标准省厅已下发,现对2015年度三类及个体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1、缴费地点:
凡在柴河林业地区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安置、集体、知青、个体和非正规就业人员请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山下居住参保人员到所居住社区缴纳,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到街道缴纳。山上居住参保人员到所在林场所缴纳。柴纸柴大参保人员到原单位社会服务大厅缴纳。
2、2015年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含安置、集体、知青、个体、非正规、个体扩面):60%缴费额为5124元/年; 100%缴费额为8540元/年。
(2)、医疗保险(不含个体、非正规、个体扩面):基本医疗保险为1281元/年,大额医疗保险为120元/年,(合计为1401元/年)
3、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必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4、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暂不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退休审批合格后根椐退休所到月数在行缴纳(缴费不满10年的参保人员继续到所辖单位及社区缴纳医疗保险直至缴满10年止)。
5、缴费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
柴河林业地区社会保险局
上一条:柴河林业局松油明子、树根管理办法
推荐资讯
赞助商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