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林业局关于举办局“庆十一、激情十月、舞动林区”广场健身操等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局“庆十一、激情十月、舞动林区”广
场健身操等系列活动的通知
广场健身操、健身舞、广场太极以及各种体育运动等系列活动是由群众自发而形成的一道展示我局广大职工文化生活的亮丽景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对推动林区社会文化发展有重要影响。为迎接十一国庆节,活跃和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文化生活,打造职工群众自信、自强、健康、向上全民健身的活动氛围,引导和带动广大职工群众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我局产业转型、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来,林区工会决定在十一国庆节期间,举办“激情十月、舞动林区”广场健身操运动等系列演出活动,以充分展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幸福健康,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柴河林区工会
组织部门:局工会各部办、文体局
协办部门:公安局、广电局
二、演职人员分工
导 演:苏立军
副导演:张永胜、冯玉宝
执行导演:杜福明
舞台监督兼舞美:王延波
灯光音响、舞台效果:王树林、王峰
后台调场:方淑芬部长、于飞宇
后勤保障:李玲芝
主持词撰写:闫玉萍
三、演出事项
(一)演出对象:山下各基层单位,各社会团体,各社区文化站,群众。
(二)演出项目:广场健身操、广场健身舞、广场健身秧歌、柔力球、可乐球、太极拳、太极剑、太极扇、公安局警操等健身表演类型的广场项目。
(三)演出要求:
1:每支参加演出代表队的选手(25人- 36人)。
2:每支参加演出代表队报名时需要报所表演的名称,时长限5-7分钟,音乐自备。
3:每支参加表演代表队表演时需要统一服装,服装费自行解决。
四、表演要求
(一)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长的过度动作。
(二)必须显示身体全面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三)广场各种表演项目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的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四)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2015年8月20日。
1、报名方式:各参加演出代表队与局工会王延波部长联系报名,(方案后面有报名表)。
2、报名要求:各表演队于8月25日前将报名表填写完整连同交音乐U盘交给局工会王延波部长,同时将报名电子版和音乐文件(报名表)发送至王延波部长电子邮箱。
3、凡是被挑选上的节目演出当天下午2点钟到和谐广场大舞台进行彩排。
(二)演出时间:约定于2015年9月25日至28日之间。
(三)演出地点:和谐广场大舞台
六、活动要求
8月28日前,组委会对所有报名的队伍进行审查节目,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演出。
柴河林区工会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