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林业局松茸蘑收购权竞价工作实施方案
柴河林业局松茸蘑收购权
竞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松茸蘑收购和运输管理,避免扰乱松茸蘑收购市场秩序和私拉乱购现象的发生,依据《松茸蘑采集、收购、运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职工经济效益为宗旨,进一步稳定松茸蘑收购、运输管理,促使松茸蘑形成产业链,合理有序发展为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
(二)按一场一证的原则进行竞价,对于有松茸蘑产出的林场,每林场只允许一人进行收购且一人可竞价多个林场收购权。
(三)以“价高者”获得收购权。
(四)松茸蘑收购权期限为2015年当年。
三、竞价松茸蘑收购权的范围、方式和内容
(一)范围
以产出松茸蘑林场为竞价单位。
(二)方式
1、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竞价人于2015年8月19日-8月24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资源科进行报名,报名后每个竞价者向林业局财务科交纳1万元竞价保证金。携交纳保证金收据到资源科核实后确认为竞价个体,方可有权进行竞价。
2、未竞价成功者,保证金全额退还。
3、竞价中标后3日内未交齐竞价费用或竞价时扰乱会场秩序,干扰竞价工作的恶意竞价人员,保证金不予退回。
4、竞价中标者交纳全部价款,与林业局签订收购合同,方可在指定范围内进行收购运输。
5、竞价中标者在交纳竞标价款与林业局签订合同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还竞标价款。
6、按林场松茸蘑产出量确定竞标底价:临江5万元;板桥1万元;二道、群力、秋皮沟、柳毛河、黑牛背分别5000元,每竞价一次加价2000元,以加价最高者成交。
四、相关事宜
1、签订收购合同人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收购、运输,收购时到局资源科办理收购证,下运时到局林政科办理下运证。
2、收购、运输过程中必须凭证收购,发现无证收购者,产品一律没收,并按数量进行处罚;资源、林政、综合稽查队、公安、检查站要认真负责,哪个环节、部门出现问题,要严肃追查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3、收购、运输证不准私自转卖,一经发现,收缴运输证及下运证,解除合同。
4、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4日17时,竞价时间2015年8月25日8时-10时。
五、法律要求
参加竞价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严禁营私舞弊,暗箱操作,严禁吃请和收受礼品,确保竞价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对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人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竞价工作,林业局成立松茸蘑收购权竞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购权竞价工作。
组 长:于林春
副组长:杨忠成
组 员:王兴波、关绍君、刘照有、单立国、张振、
王喜民
办公室设在资源科,办公室主任王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