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老年节”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纪念“老年节”活动的通知
今年10月21日(农历九月初九)是一年一度的老年节,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让柴河林区老年人度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局党委、林业局要求全局各级组织在节日期间精心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开展好各种纪念庆祝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在“老年节”期间,结合抗战胜利70周年开展好各种纪念庆祝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条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抗战老兵的先进事迹及老同志在林业建设中做出的重大贡献,宣传局党委、林业局对老年人的关怀和为老年人办的实事好事,宣传敬老助老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事迹,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建立和睦家风,安度幸福晚年,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二、各单位在节日期间积极开展助老敬老送温暖活动,重点关注抗战老兵、老干部、高龄、空巢、失独、病重老人的走访慰问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党的温暖和组织的关怀送到老年人的心中,组织青少年、社区服务志愿者“进一户家庭、送一份问候、办一件实事”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送法律维权知识到老年人手中,提高老年人自我维权和法律意识。
三、各单位要在节日期间本着节俭、喜庆、务实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健康有益、适合老同志年龄特点的文体活动。
四、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维稳工作,对老同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本单位解决的问题按照相关政策尽快给予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林业局及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真正做到老同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五、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庆祝纪念活动,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活动开展情况报老干部办公室(1051131592@qq.com)。
中共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委员会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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