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林业局关于开展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战“十路先锋、百面红旗”活动评选标准的通知
柴河林业局关于开展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战
“十路先锋、百面红旗”活动评选标准的通知
按照柴林发(2015)22号文件《关于印发柴河林业局开展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战“十路先锋、百面红旗”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评选标准:
一、“十路先锋、百面红旗”评选标准
(一)、劳动就业创业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森工总局有关鼓励扶持创业就业的政策,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促进创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相关责任人;
2、企业发展前景好,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产品市场定位准确,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等规模企业中位居前列;
3、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照;
4、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带动就业人数多,并与所有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5、关爱员工,注重劳动保护,劳资关系和谐,员工凝聚力强,无工资拖欠等行为,劳动年检合格;
6、支持创业,扶持创业,在服务创业工作中,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
7、创业促进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创业服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8、创业帮扶力度大,当年成功扶持创业人数、带动就业人数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9、绩效考核优秀,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行为,按时归还银行贷款,银行信用度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10、具有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勇于开拓、勤奋工作、坚韧不拔、敢为人先、敢于竞争的创业精神和竞争就业意识,创业成果显著,创业事迹典型,具有代表性和感召力,为林业局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营林产业及经济林培育创优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营林科)
1、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突出,道德品质高尚,组织观念强;
3、工作积极、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精通、熟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努力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讲价钱,发牢骚;
5、营林生产各项指标按计划完成,完成计划的100%;
6、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90%以上,三年保存率85%以上,面积合格率100%;
7、森林抚育作业质量得分95分以上;
8、营林调查设计作业质量得分95分以上。
(三)、旅游产业经营建设创新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旅游局)
1、在旅游经营上。能够按年度林业局旅游经营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经营收入和利润指标或超额完成;对景点和项目经营经营成果做成较大贡献的;
2、在景区管理上。经营期安全无事故,对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得当,对游客投诉处理圆满且游客投诉率低于千分之一;景区主管做到员工岗前培训到位、制度贯彻到位,管理上严格按照“柴河林业局旅游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汇编”,未发生违规现象和人员管理不到位情况;
3、在爱岗敬业上。严格按“柴河旅游景区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敬业爱岗、踏实工作;严格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指导、监督各岗位人员,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无事故,自觉遵守旅游景区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优质服务,规范服务,亲情服务。工作认真,勇于担当,敢作敢为,乐于奉献,为景区管理作出较大贡献的;
4、在创新和制度完善上。善于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勇于在经营上、管理上、制度上创新。经营期间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改善和修正旅游经营做出较大贡献,旅游结束期后能够从经营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总结、修正、完善,为下一步经营和管理献计出力,贡献较大的。
(四)、规模化标准化经济作物种植和北药种植创新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多种经营局):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林业局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诚信经营,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及科学发展理念;
3、项目发展状况良好,市场空间潜力较大,对同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
4、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对促进职工增收、促进柴河林区经济转型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5、指标要求(参考):
①标准化经济作物种植:种植面积50亩以上,预计年纯收入3万元以上(每公顷收入1万元以上),拉动职工就业20人以上;
②北药种植:种植面积20亩以上,预计年纯收入2万元以上(多年生药材可将预计收益平均到每年),拉动职工就业10人以上。
(五)、发展家庭经济及规模化特色养殖创业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多种经营局):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林业局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诚信经营,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及科学发展理念;
3、项目发展状况良好,市场空间潜力较大,对同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
4、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对促进职工增收、促进柴河林区经济转型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5、指标要求(参考):
①家庭经济:
a、家庭旅馆:年接待游客3000人以上;
b、地栽木耳:年种植3万袋以上:
c、畜牧养殖(常年存栏量):鸡5000只以上、猪1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
其他经营项目标准可依据实际确定。
各项目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拉动职工就业20人以上。
②规模化特色养殖(饲养量):
a、野猪养殖:年养殖100头以上;
b、貂、貉、狐等:年养殖200只以上;
c、鹿、熊等:年养殖10只以上;
d、虹鳟、细林等冷水鱼:养鱼水面5亩以上;
各项特色养殖项目是依法取得特色养殖许可证,严禁破坏资源。项目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拉动职工就业10人以上。
(六)、林下经济实用技术推广和林产品加工技术革新创新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科技科);
1、林下经济实用技术推广革新创新评选标准:
林下经济是指在森林中开展的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的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他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学基本原理为指导,充分依托森林资源,发挥林地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在森林内从事合理种植、养殖和深度开发活动。包括林下、林中、林上产业。
其对应的林下实用经济技术是指,由系统的科学知识、成熟的实践经验合作技艺相结合而形成的专门的学问和手段。其构成三要素(1)为实现项目的功能目标所具有的科学知识技能;(2)为实现项目的特定目标所选择的工艺技术方法;(3) 为落实工艺技术方法而采用的物质手段,包括设备、工器具等,共同构成技术系统。
林下经济具体分为三方面内容:
(1)、林下种植业:包括在林地下种植的经济林(果类)、种苗、菌类、药材等;
(2)、林下养殖业:包括在林下不破坏生态前提下可放养的禽畜类、水产、特种经济动物等;
(3)、森林休闲业:是指在林区内依托林区风景自然资源发生的以旅游为主要目的多种形式的野游活动,并且可带来经济收益。
对以上林下经济三方面内容所构成技术三要素的先进技能、工艺技术方法、物质手段具备条件之一的可认证为创新达标先锋单位或个人。
(1)、先进技能:是指技术取得专利的、在本地区域内本行业所实施的项目取得科研机构技术支撑的、自创较先进技能体系并被实践证明可行的;
(2)、工艺技术方法:是指工艺技术或配方取得专利的、自创较先进工艺并确定可给劳动者及企业减轻劳动强度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自创配方体系被市场证明可行的;
(3)、物质手段:是指设备工器具的先进性,在本地区行业内比其自动化水准高、效率显著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2、 林产品加工技术革新创新标准:
技术创新是一种新产品或工艺被首次引进市场或被社会所使用,即包含2个含义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以及在产品和工艺方面显著的技术变化。
为此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具备条件之一的可认证为创新达标先锋单位或个人。
(1)、取得技术专利,获得专利授权的;
(2)、科技论文,一是在国内全国性或学术刊物上、省部属大专院校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二是在国外发表的论文,是指在国际性和外国学术刊物上等发表的论文;
(3)、出版的著作;
(4)、被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认可推广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
(5)、物质手段:是指设备工器具的先进性,在本地区行业内比其自动化水准高、效率显著,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6)、新产品开发:产品具有创新性或老产品经过技术改造后,明显提高产品品质;
(7)、新技术引进:引进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和推广性,能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给企业或个人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8)、科技推广项目落地产生明显效益;
(9)、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工艺结合,改善或提高工艺水平和功效;
(10)、其他:是指能够证明具有创新的实用技术革新(新方法、新工艺),适合本地区本厂并给企业和职工带来显著的经济收益的技术成果;
(七)、公共事业管理、局机关工作及社区服务创优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局机关)
1、公共事业管理方面评选标准:
(1)、按时上岗,无迟到早退;
(2)、服从工作分配,及时完成当日工作;
(3)、严格执行林业局各项关于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
(4)、在局址公共服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标准;
(5)、在局址公共服务服务方式上,有创新方法,创新思维;
(6)、在局址公共服务理念,能时刻以局址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
(7)、工作辖区公共服务对象满意率上达到95%以上;
(8)、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局机关科室(部门)评选标准
(1)、整体素质高。全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参与“五型”机关、先锋科室创建活动。团队理念先进,胸怀大局,勤政廉政,具有良好的部门形象和先进的部门文化,无违法违纪现象;
(2)、部门管理好。具有先进的执行力管理模式,治庸治懒力度大,全员职责明确,紧紧围绕林业局转型发展战略重点安排部署工作,工作思路清晰,每人承担的工作具体,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3)、执行能力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林业局各项规定,具备较强的执行合力,切实做到政令畅通,另行禁止,严格行政责任,服务沟通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
(4)、创新能力强。具备先进的创新理念,能充分运用先进的文化和管理方式,在工作流程、工作规划、行为规范等方面不断探索,努力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5)、工作成绩高。具有较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学习、研究、执行、创新、协调能力强,整体工作绩效在全局表现突出;
(6)、廉洁自律好。部门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抵制各类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自警、自省、自励、自洁、自律,廉洁奉公,无不良反映。
3、局机关工作(个人)评选标准
(1)、业务学习上的标兵。能够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勤学、善思、践行。努力学习本职业务知识和林业相关法规,积极参与各项学习实践活动;
(2)、岗位服务上的能手。以全力服务转型发展为中心,在受理业务、管理服务、宣传信息、跟踪服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上能认真履职尽责,亮点频现;
(3)、制度执行上的模范。坚决执行党委、林业局的各项制度与规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和社区内社会性活动表里如一,表现优异;
(4)、工作创新上的专家。能够主动为林业局的改革、转型、发展出谋划策,以先进的思想创造出高效能成果,能够改善各项工作创新,促进企业和本部门工作提能增效;
(5)、廉洁自律上的旗帜。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各类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自警、自省、自励、自洁、自律,廉洁奉公,无任何不良反映。
4、社区服务方面评选标准
(1)、坚定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爱国、敬业、亲民,坚决贯彻执行局党委、林业局的各项决策和规定,尽职尽责,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局党委、林业局保持高度一致;
(2)、努力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林业局制定的转变作风、严明纪律的“十项”规定,严以律已,清正廉洁,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搞不正之风,无违纪、违法行为;
(3)、工作中甘于奉献,生活中淡伯名利,自觉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努力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传承中华美德,深得同志及社会的好评;
(4)、以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为标准,能独立、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确保社会稳定,两会期间,特别是政治敏感日,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和带有政治色彩的事件,达到“零”上访;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力度,杜绝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无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职工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8%以上;
(7)、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楼道、庭院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检查考核无扣分罚款,居民满意率达到98%以上;
(8)、工作责任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自觉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做到无投诉,职工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八)、美化、绿化和新林区建设工程创优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建设局)
1、评选对象:全局参与绿化、美化和新林区建设工程的单位和部门人员;
2、评选原则: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评比的原则;
3、品行端正。坚定理想信念,践行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弘扬文明新风,严格廉洁自律,处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
4、业务精通。刻苦专研业务,业务技术技能娴熟,工作经验丰富;落实工作轻重分明、缓急有至,工作完成质量高、效果好。尤其是对完成林业局部署的绿化、美化和新林区建设等中心工作中业绩突出的;
5、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岗位,甘于默默无闻,乐于无私奉献;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真抓实干、一丝不苟。能认真按照绿化、美化和新林区建设工程的任务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
6、善于创新。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得当,善于总结经验,内业建设规范。并能推行绿化、美化管理创新;推行工程质量管理创新,推行工程原材料管理创新工作,推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创新,抓好绿化、美化和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
(九)、文教卫生事业及平安林区建设创优先锋评选标准(责任部门:政法委)
1、政法战线创优先锋个人(集体)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林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林区体制改革、产业转型保驾护航。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恪守政法干警职业道德,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思想政治方面:信念坚定,牢记使命,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决贯彻执行局党委、林业局的决策部署,尽职尽责,勤奋工作;
(3)、工作业绩方面:作风扎实,业务精通,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业绩在相同岗位干警中具有先进性;
(4)、服务群众方面:周到热心,致力于服务百姓,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品德修养方面:在工作岗位上甘于奉献、率先垂范、不计较个人得失,在生活中诚实守信、传承美德、注重个人修养;
(6)、廉洁自律方面:公正执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人生观,恪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违法违纪行为;
(7)、本人近3年内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上年度公务员考核等级为称职以上;
(8)、在政法各队、室及派出所,领导班子健全、团结,内部管理完善,队伍整体素质较高;
(9)、服从意识强,有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10)、本年度单位干警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无失职渎职、涉法涉诉案件;
(11)、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作风端正、扎实,能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战线创优先锋个人(集体)评选标准
1.热爱林区教育事业,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勇于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思想政治方面: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学习方法的养成。曾荣获管理局级以上师德先进个人;
3.工作业绩方面: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开拓创新,具有承担教育教学重任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绩突出。荣获林业局级以上优秀园丁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等。教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学校内能发挥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教育经验、优质课、公开课、教学案例和教育活动设计等在总局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刊物发表的;
4.服务群众方面:全心全意服务群众,服务师生。积极帮助群众和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受到师生敬佩和爱戴;
5.品德修养方面: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在学生和社会中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团结互助,文明礼貌,邻里关系、同事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在教师评价考核中,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优秀;
6、廉洁自律方面: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法规及本单位本学校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我要求严格;
7.群众满意度高。教师师德高尚,师生关系和谐,教风学风严谨,行业风气端正,各项工作得到群众和师生认可,学校的社会声誉好;
8.在平安林区建设中,学校平安和谐,管理规范,无任何安全事故和教学事故发生,无任何负面影响;
9、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进取,积极向上,校领导发挥引领指导作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探索,形成良好氛围,教育教学成绩优秀,并取得一定成果;
10、精细化管理规范有序,学校各项管理科学、规范、严细。德育工作成效显著,师生员工团结和谐,学校环境不断优化;
11.积极、认真、出色完成林业局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卫生战线创优先锋个人(集体)评选标准
l、在医疗、预防、教育、科研、社区卫生、人才梯队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者;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病人、奉献社会方面成绩突出者;
3、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行中中有较高威望,在本科室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工作者;
4、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工作中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凡事积极为医院和患者着想,避免医患矛盾的;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精神的;
5、本单位在册在岗有执业资质且连续从事临床医疗服务工作1年以上的临床医务人员;
6、热爱护理专业,恪尽职守,脚踏实地,无私奉献;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在护理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顾客的普遍好评;
7、专业理论知识丰富,护理技术操作娴熟,业务水平高,成绩显著;
8、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
9、能以初级卫生保健为中心开展各项卫生工作,完成上级卫生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10、突出的完成计划免疫及传染病、地方病等的防治及管理;
11、较出色的开展妇幼保健、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有计划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12、做好辖区内的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较好地完成村级各种统计信息的记录、收集、保存、统计和及时上报。
(十)、巾帼创业先峰评选标准(责任部门:林区工会女工部)
1、评选范围:近年来,对全局转型创业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妇女、女干部和以女性为主体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2、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林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创业勤劳能手;
3、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进取精神,在推动林业局健康转型发展的过程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4、生产经营安全,服务规范优质,劳资关系和谐,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且发展势头良好,后劲强,在创业带动就业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5、巾帼创业先锋个人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择优确定;
6、以女性为主体(女性占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7、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和谐单位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广泛影响;
8、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积极投身于推动柴河林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开创林业局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具有典型创业示范作用。
二、评选相关要求
1、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人员的原则,评选出的创优先锋要有较强的代表性,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2、上报推荐材料须实事求是,要用确切的数据和典型事例全面反映被推荐者近一年来工作的主要事迹和突出贡献;
3、按照文件要求将评选出的事迹材料上报到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评选;
4、创优先锋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2000字之间,统一用A4纸张,电脑打印,并同时将电子版文档,事迹材料报相关责任部门。
柴河林业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