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林业局关于开展二〇一六年元旦前安全防范大检查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二〇一六年元旦前
安全防范大检查工作通知
2016年元旦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陆昊省长的重要讲话和总局党委11月20日会议精神,全面抓好信访维稳、安全防范等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经局党委、林业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本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元旦前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希望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基层单位自检自查时间:12月19日至12月21日;林业局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检时间:12月22日至月末。
二、检查内容
1、信访维稳: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确保元旦期间全局和谐稳定,一是要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事(案)件;二是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信访问题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所涉及的各类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避免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2、治安防范:查看防火、防事故、防破坏、防各类安全消防隐患、各项制度、措施、人员是否得到落实;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点场所是否加强治安和管理,治安混乱地区、部位是否得到排查和整治,重点人、重点事是否设有专人严密管控,外来及流动人口管理是否到位;治安联防是否得到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宿等项工作是否有人抓、有检查、有记录,是否存在疏于防范的问题;重点要害部位是否有报警装置、值班电话是否灵敏、畅通。
3、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全民、集体、个体单位各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安全用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超负荷违规作业,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场区、社区主干道、巷道是否乱堆杂物,影响消防通道;是否存在违章建筑、超量储藏柴、汽油、液化气罐,危险物品、易爆品、交通安全、生产作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及其木材加工点消防通道不畅、乱存乱堆杂物是否进行安全整治;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经营场所、公共设施是否得到关闭;炸药、雷管、烟花爆竹、客运、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等是否得到安全管理;供水、供电、供气、广电安全设备防范措施是否得到加强;寄递行业是否安全规程运作。
4、特种行业管理:文化娱乐场所是否有合法执业手续,有通风设备,有安全通道;网吧是否合法经营,是否超时或容纳未成年人上网;歌厅、按摩房是否存在黄毒现象,是否和公安部门签订了消防、治安管理责任状,是否安装了监控、报警设备;废旧物品收购点是否有收购企业生产材料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现象。
三、检查方式
检查组成员到达受检单位后,由受检单位配合开始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种隐患,分别由林业局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分析本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及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信访维稳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证重点人、重点事有人看、有人管,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此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的出现。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安监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各专项检查组将进行跟踪检查落实。
3、各检查组将及时通报此次检查情况,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该查封的查封,该吊消执照的吊消执照,严格进行考核问责和亮牌督办。
4、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自检自查材料和各检查组综合检查材料,务于2016年1月4日前将纸件和电子版上报局综治办、安监局。
电子邮箱:1627336492@qq.com 869885490@qq.com
联 系 人:赵 敏 贾雪生
附:林业局二〇一六年元旦前安全防范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柴河林业局综治委员会
2015年12月17日
林业局二〇一六年元旦前安全防范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和生 林业局党委书记
于林春 林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福祥 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汪贵文 林业局副局长
王 彬 林业局政法委书记
李天军 柴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杨忠成 林业局副局长
苏立军 柴河林区工会主席
康丽丽 林业局纪委书记
王义春 林业局副局长
崔双革 林业局副局长
游建革 林业局副局长
于云举 林业局总工程师
刘国兴 柴河林机厂厂长
武荣华 柴河纸板厂厂长
叶永福 柴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涛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成 员:马运起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国林 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胡 磊 办公室主任
齐彦华 安监局局长
张洪祥 生产交通局局长
王兴波 资源科科长
高 平 机关党委书记
杜福明 林区工会副主席、文体局局长
张秀和 企管办主任
王树林 信访科科长
关绍君 林政科科长
高 嵩 多种经营局局长
马立峰 资产办主任、林产工业科科长
韩晓光 质监局局长
张纯宇 疾控中心主任
姜孔生 卫生局副局长
马洪刚 物价办主任
王忠华 专员办主任
刘丽君 教育局局长
赵越超 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同信 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李 欣 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 振 公安局森侦大队大队长
冷洪彬 商务局副局长
李志刚 广电局局长
任广涛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无忌 公共事业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法委,孙国林、胡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六个检查组,一个材料综合组。
第一组:
牵头部门:安监局
成员部门:资源科、林政科、企管办、卫生局、物价办、商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广电局、质监局。车辆由安监局、公安局森保大队负责。
范 围:公路处(客运站) 、贮木厂(各木器厂)、山上晨光、东风、桦木、大青、三块石、双桥地区、板桥、临江、莲花、向日林场,包括各林政检查站、养路道班、商店、浴池、食用菌房、居民烧材等。
第二组 :
牵头部门:生产交通局
成员部门:综治办、安监局、资源科、林政科、卫生局、物价办、商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广电局、质监局。车辆由林政科负责。
范 围:山上头道、黑牛背、群力、二道、宏声、卫星、新兴、细鳞河、红星、红光、秋皮沟、柳毛河林场,各林政检查站,道路养班、商店、浴池、食用菌房、居民烧材等。
第三组:
牵头部门:企管办
成员部门:卫生局、公安局(治安、消防大队)、广电局、质监局。车辆由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
范 围:局机关(行政审批大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公检法机关、旅游公司、经销公司、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人民服务大厅)、柴林医院、广电局 、公共事业管理局(各主街道环境卫生、亮化设施等)、森调队、莲花湖宾馆、纸板厂(个体木材加工厂)。
第四组:
牵头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成员部门:治安大队、林产工业科、质监局。车辆由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
范 围:建安公司(各木器厂) 、设计队、山野菜厂、商务局(烟花爆竹贮存场所)、 物资局(油库、加油站)、老年公寓、林机厂、林机社区(各木器厂、大小北山)、 木制品厂(各木器厂)、柴河供水站、北山液化气站等。
第五组:
牵头部门:卫生局、文化局
成员部门:文明办、物价办、商务局、综治办、企管办、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安局(消防、治安大队)、广电局、质监局。车辆由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局负责。
范 围:友谊、临江、林机、团结、繁荣、和谐、林兴社区沿街门市,包括旅店、饭店、商饮服店、洗浴中心、歌厅、足疗店、网吧、书店、社区医保站及物流寄递点等。
第六组:
牵头部门:信访科
成员部门:企管办、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安局(消防、治安、国保大队)、辖区公安派出所。车辆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
范 围:友谊、临江、林机、团结、繁荣、和谐、林兴社区,包括社区内办公室、供水站、幼儿园、各商饮服点、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器材等。
第七组:
牵头部门:组织部
成员部门:纪委、政法委、综治办、办公室、企管办
范 围:负责全局各单位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值宿工作。
材料综合组:
牵头部门:综治办
成员部门:政法委、办公室。
范 围:综合各组检查材料汇总综合。